根据职责,南昌市委统战部设以下机构
一、办公室
负责部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,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。
二、研究室(法规科、宣传办公室)
负责协调开展统一战线理论、政策、法规研究和统战宣传工作。
三、干部科
负责党外干部和机关人事工作。
四、一科(民主党派工作科)
负责民主党派工作,贯彻落实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,协调做好民主党派市委会履行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相关工作。
五、二科(民族宗教工作科)
负责民族宗教工作。
六、三科(港澳台统战工作科)
负责港、澳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。
七、四科(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)
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。
八、五科(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科)
负责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。
九、六科(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科)
负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。
十、七科(侨务科)
负责侨务工作。
十一、机关党总支
负责机关党的工作。
另外研究室负责联系“全省统一战线同心教育基地”工作;四科负责联系“同心创新创业基地”工作,五科负责联系 “同心报国基地”工作。